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的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25-05-24 00:12:14 发布人:远客网络
一、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的具体内容
越来越多考古学的小伙伴对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感兴趣,那么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的具体内容”,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设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所有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科目。
责任设计师共设8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勘察设计通论”为专业必考科目,“古建筑(设计师)”“石窟寺和石刻(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设计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设计师)”“壁画(设计师)”“保护规划(设计师)”6个科目为专业选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专业选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责任工程师共设7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施工通论”为专业必考科目,“古建筑(工程师)”“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工程师)”“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师)”“壁画(工程师)”5个科目为专业选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专业选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
责任监理师共设3个考试科目,“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为公共必考科目,“监理通论”“监理实务”2个科目为专业必考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专业必考科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
需提供与申报业务范围类型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且项目级别、数量应符合《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
1.责任设计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责任工程师: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3.责任监理师: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二、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几年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监理资质由甲、乙、丙三级调整为甲、乙两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由一、二、三级调整为一、二两级。
对现行《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文物局2014年印发)中关于资质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1.《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第(四)款,“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不少于3人”调整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不少于2人”。删除第十七条。
2.《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四)款,“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不少于3人”调整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不少于2人”。第(五)款“具有10名以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调整为“具有8名以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删除第十九条。
3.《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第(四)款,“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不少于3人”调整为“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不少于2人”。删除第十八条。
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资质审批机关为国家文物局,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申请单位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上线试运行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甲、一级资质单位在线管理系统的通知》(文物保函〔2019〕1253号)有关要求填报数据库,所报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在线提交甲、一级资质申请,国家文物局依法审批办理。
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资质审批机关为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申请乙、二级资质的单位直接报请相应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审批。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文物保护工程乙、二级资质申报审批相关流程、方式和要求,并向社会公布。
调整文物保护工程分级及资质等级要求(详见件)。三级工程(即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迁移工程、重建工程),其承担单位取消资质限定要求,鼓励具有文物保护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的单位参与。
(一)做好过渡衔接。设置新旧政策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简单换证,即:原文物保护工程甲、一级和乙、二级资质证书不变,不重新换发证书(资质证书信息变更除外);原文物保护工程丙、三级资质证书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直接换发为相同资质类型和业务范围的乙、二级资质证书,无须核定资质单位人员和业绩等信息。过渡期结束后,根据本次调整后的资质标准,对所有资质单位重新核定换发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为6年。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开展资质改革实施情况评估,加大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力度。抽查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审批工作,对违规审批行为严肃处理。完善全国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资质单位日常监管,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净化文物保护工程领域市场环境,加大对围标、串标、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事后责任追究,对负有文物保护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的单位、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大专业人员培养力度。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推动考试常态化。编制印发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教材。推进文物修复领域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鼓励专业机构针对各类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升行业人员专业能力。
(四)健全信用体系。依托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数据库和在线管理系统,构建资质资格信用管理体系,逐步建立资质资格信用大数据查询系统,面向全社会开放。强化信用信息在文物保护工程各环节的应用。建立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三、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之一——考什么
1、今天,我们将深入探讨国家文物局组织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它针对设计、施工和监理三个专业类别进行考核。
2、考试分为三个专业类别:责任设计师、责任工程师和责任监理师,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名,不可跨类别参加。
3、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必考部分(A)、专业必考部分(B)和专业选考部分(C)。公共部分是所有类别共同的法律法规与工程管理。对于设计师,专业必考科目是勘察设计通论(B),还有六门选考科目,如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责任工程师的专业必考科目为施工通论(B),选考科目则少了保护规划,同样有五门,如古建筑和近现代史迹等。
4、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的考试要求需同时通过A、B两门必考科目和至少一门专业选考。而责任监理师没有专业选考,他们的考试则需要通过A和B(两门)专业必考科目。
5、现在大家应该对考试内容有了清晰的认识。下期,我们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报名流程。让我们一起期待周三的详细讲解吧。